2015-05-18_045506 

【周昭平、楊適吾╱高雄報導】民眾過年前大掃除使用清潔劑要小心了;高雄一名男子使用廚廁疏通劑通水管,依照瓶子上的使用說明沖入熱水,不料竟產生劇烈化學作用,男子的臉、胸被噴出的液體灼傷,住院長達十一天才痊癒,但視力已經大受影響,消基會認為,廠商在使用說明的翻譯上可能有錯誤,才會發生這起意外,要求廠商必須負起責任。 

無法證實業者拒賠
羅先生去年十月間到藥局購買一瓶德國進口的固態廚廁疏通劑,日前依使用說明倒入流理台下方的水管中,並沖入熱水半公升,不料隨即噴出約一人高的化學液體,使得他臉及胸遭到二至三度灼傷,兩眼化學性灼傷,險些失明,被送到長庚醫院急救。
羅先生住院十一天後才出院,但身上的灼傷疤痕仍十分清楚,視力也受到了永久性的傷害。羅先生拿著醫院證明向代理商源強企業申訴,但被業者以「現場已被整理過,且無法證實是否為公司產品肇禍」,不願賠償,羅先生憤而向消基會投訴。
消基會高屏分會派員訪查市售同類型商品的使用說明,發現絕大多數廠商都標示「倒入藥劑後使用冷水沖入」,有的還警示「勿使用熱水」。總幹事周孟璟指出,「從學理及實察都顯示廠商要求沖入熱水根本是標示錯誤,應負起責任。」不過源強代表吳經理表示,德國原廠就標示使用「Hot Water」,該產品行銷四十餘年都沒發生過問題,強調「如果羅先生可以模擬證明加熱水就會爆炸,公司一定負責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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