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5-18_055026 

另驗出含甲醛 過量可致癌

【江婉如╱台北報導】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市售幼童內衣褲發現,有九成四含有「螢光增白劑」,其中兩件更驗出含「游離甲醛」。專家警告,若衣服甲醛含量過多,可能導致皮膚癌。經濟部則回應,最快今年七月起,將實施嬰幼兒衣物內甲醛含量需低於25ppm(百萬分之一)的規定。

11件抽樣品標示不全
消基會去年十二月中下旬於大台北地區的量販店、童裝批發店、傳統市場等地,購買適合三到五歲幼童所穿著的內衣褲共三十一件,並進行標示調查、螢光增白劑檢測與游離甲醛含量檢測等。
結果發現,共有十一件沒有註明「廠商名稱及地址」、「營利事業統一編號」等標示。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,除標示不完全外,最嚴重的就是兒童內衣褲居然多數都內含「螢光增白劑」。

最快七月起將做規範
李鳳翱表示,三十一件樣品中有二十九件衣物含螢光反應,而且不限純白衣物,就連其他顏色,也檢出螢光增白劑,報告還檢測出兩件衣物含有「游離甲醛」。所有樣本中,只有「麗嬰房男童內褲(2件入)」及「Happy Dog」的內衣沒有含營光增白劑及游離甲醛。
李鳳翱說,目前台灣並無對螢光增白劑的規定,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對甲醛含量的規定,則僅限成人內衣褲需在75ppm以下,並未發布嬰幼童標準。消基會批評,政府未對嬰幼兒衣物的甲醛含量有所規定,對消費者造成危害。
標檢局副局長陳介山則表示,最快今年七月起,便會實施嬰幼兒衣物內甲醛含量需低於25ppm的規定,且近期內也會研議關於螢光增白劑與防焰等相關問題。

專家:新品應先沖洗
輔大織品服裝學系助理教授鄭靜宜表示,穿著含可遷移性螢光增白劑的衣物,可能因遷移造成皮膚過敏,若衣服上含甲醛,吸入後會有失眠、頭痛等症狀,若這些衣服與皮膚長期接觸,有可能會引起過敏或濕疹性皮膚炎,甚至導致皮膚癌。
因此,鄭靜宜建議,新內衣褲買回來時,最好先用清水反覆沖洗,或用不含螢光增白劑的清潔劑清洗數次,便能降低危險物的含量。

選購嬰幼兒內衣褲注意事項
◎選購註明製造(進口)商名稱及地址、生產國別、纖維成分等標示
◎勿買太白產品,因可能內含螢光增白劑等危險染料
◎最好挑純棉而非混紡的貼身衣物
◎新買的內衣褲最好先以不含螢光增白劑的清潔劑反覆清洗
◎勿以價格低廉為唯一考量
資料來源:消基會、輔大織品服裝系助理教授鄭靜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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